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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日期:2021-02-28

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我校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高质量开展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续推动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个一”“四个决不允许”,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组织生活会主题可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确定。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过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会前组织开展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结合本支部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不足。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述职后,要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班子的参考依据。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委将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指导

党委组织部会安排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请在召开前3日由党总支汇总各支部情况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时间和地点。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1年3月19日前完成,支部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以党总支为单位将填写完成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上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bgy.edu.cn。对风险地区、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的个别党员如果确实难以面对面集中开展的,可由党总支灵活作出安排。面对面集中开展的,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开展。

中共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8日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总用模板)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职 务

职 称

所在党支部

自 我 总 结

【请根据《关于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的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总结。个人自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要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书写时请删除该段落。】

党支部意见

党支部书记:

年 月 日

党总支意见

党总支书记: 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校党委意见

院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A4纸正反面打印,以备存档。

1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总支模板)

党总支:

序号

党支部
名称

党员
总数

 

已结束评议的党员数

 

未参加评议的党员数

评议结果
(党员数量)

党员处置情况
(党员数量)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未评定等次的预备党员

限期
改正

劝退

劝而不退除名

自行脱党除名

退党
除名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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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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